3.0.6 区域工程管线应避开城市建成区,且应与城市空间布局和交通廊道相协调,在城市用地规划中控制管线廊道。
3.0.7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 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流管线; - 易弯曲管线宜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 分支管线宜避让主干管线; - 小管径管线宜避让大管径管线; - 临时管线宜避让永久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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