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一部分: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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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发布 2019-01-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262.1-2018
前言
为适应我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规范养护工程计价行为,有效控制养护工程造价,促进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公告》要求,由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制订《安徽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安徽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综合定额》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养护预算编制导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及其他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制订而成。
本标准包括两部分:
《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一部分:编制办法》包括
《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二部分:定额》包括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29日首次发布,执行时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本标准主编单位,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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