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T144-2016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

Steel members of light-weight building with gabled frames

JG/T 144-2016

代替JG 144-2002

发布日期:2016年6月14日 实施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JG 144-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的修订,与JG 144-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术语和定义”章节(见3);

——增加“一般规定”章节(见5.1);

——增加檩条和墙梁腹板平整度及扭曲的允许偏差(见表9);

——删除镀锌檩条镀锌量要求;

——增加钢结构防火涂料与防腐涂料配套要求(见5.7.7);

——删除钢柱与钢梁拼装节点承载力试验方法;

——删除压型金属板承载力试验方法;

——增加主刚架构件应有永久性标志的要求(见8.1)。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巴特勒(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空间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天丰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文晶、郁银泉、韩小红、夏新、马臣、苏明周、周长海、宋新利、张跃峰、王琼、王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G 144-2002。

1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和型号、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构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8 热强钢焊条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 6725 冷弯型钢

GB/T 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12755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3932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文件。

3.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 steel members of light-weight building with gabled frames

组成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结构构件,包括实腹刚架及支撑维护系统。

3.2 檩条 purlin

将屋面板承受的荷载传递到变截面或等截面实腹刚架上的梁式构件。

3.3 墙梁 wall beam

将外墙板承受的荷载传递到刚架柱上的梁式构件。

3.4 隅撑 diagonal brace

用于支承刚架梁和刚架柱受压翼缘的支撑构件。

4代号和型号

4 代号和型号

4.1 名称及代号

见表1。

表1 名称及代号

4.2 型号

4.3 示例

示例1:

跨度为30m,编号为1的门式刚架,表示为:GJ 30-1;

示例2:

跨度为6m,编号为1的檩条,表示为:LT6-1。

5一般规定

5 一般规定

5.1 性能要求

5.1.1 门式刚架的刚架柱和刚架梁,当因运输条件限制而需分段时,应减少分段数量,并断于受力有利位置,避开檩条、墙梁和隅撑连接处。拼装节点宜采用高强螺栓连接。门式刚架的梁柱拼装节点和刚架梁分段连接节点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和正常的使用功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 门式刚架的梁柱翼缘板和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应根据施工详图要求的焊缝质量等级选择相应的焊接工艺进行施焊。施工详图没有标明焊缝质量等级要求时,翼缘与端板连接的焊缝和板的拼接焊缝宜按2级焊缝施焊,腹板与端板连接的焊缝宜按3级焊缝施焊。

5.1.3 当产品应用于环境温度低于-20℃地区时,焊接接头V型缺口冲击韧性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5.1.4 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2 防腐和防火要求

5.2.1 当设计无要求时,除锈方法可采用动力工具除锈,除锈等级可按St3等级处理。

5.2.2 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与涂料的选择相适应,具体见表2。

表2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5.2.3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涂装由加工和安装单位共同承担时,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5.2.4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钢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应涂装。室外涂装若遇下雨、雪和大风天气,应停止涂装。涂装后4h内不应淋雨。

5.2.5 钢构件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涂料,应按设计图要求执行。防火涂料不应含石棉,不应使用苯类溶剂。在施工干燥后应没有刺激性气味,不腐蚀钢材。在预定的使用期内其性能应保持稳定。

5.2.6 钢构件的防火涂料与防腐涂料应相互配套,防止各层涂料出现咬底现象。

5.3 预拼装要求

5.3.1 门式刚架钢构件在出厂之前宜进行预拼装。

5.3.2 钢构件预拼装可按钢构件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5.3.3 钢构件预拼装所用的支凳或平台应测量找平,预拼装时不应用大锤锤击,检查时应拆除全部临时固定和拉紧装置。

5.3.4 钢构件预拼装主要采用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拼装前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当采用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应为100%;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不小于85%。钢构件预拼装允许偏差见表3。

表3 钢构件预拼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79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T 14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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