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51174-2017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stormwater detention and retention engineering

GB 51174-2017

发布日期:2017年1月21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4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74-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8、4.2.7、4.4.14、4.4.21、4.4.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21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水量和水质、雨水调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运行维护。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大学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上海佳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辰 陈嫣(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敏 车伍 支霞辉 邓胜琳 汉京超 平丽 乐可峰 吕永鹏 吕志成 刘天顺 许建军 陈华 陈平 严飞 李艺 李俊奇 李端明 李滨 李响 李春鞠 杨正 杨京生 张大为 张中东 张东岩 陆宗雷 陆晓桢 肖艳 周骅 周娟娟 贺晓红 娄锋 姚杰 姚玉健 徐昊旻 郭磊 黄俊 谢胜

主要审查人:侯立安 杭世珺 羊寿生 杨向平 王洪臣 罗万申 孔令勇 唐建国 何伶俊 李田 贾海峰

1总则

1      

1.0.1  为保障城镇排水安全、防治内涝、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加强雨水综合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建设应以城镇总体规划、海绵城市、内涝防治、排水工程等专项规划为依据,与城镇防洪、河道水系、道路交通、园林绿地、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和设计相协调,并应满足城镇规划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1.0.4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结合城镇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蓄排水设施,合理规划和建设。

▼ 展开条文说明

1.0.5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2.1.1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 and retention

雨水调节和储蓄的统称。雨水调节是指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实现削减峰值流量的目的。雨水储蓄是指对径流雨水进行储存、滞留、沉淀、蓄渗或过滤以控制径流总量和峰值,实现径流污染控制和回收利用的目的。

2.1.2 雨水调蓄工程 stormwater detention and retention engi-neering

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工程的总称,可分为水体调蓄工程、绿地广场调蓄工程、调蓄池和隧道调蓄工程等。

2.1.3 多功能调蓄设施 multi-purpose storage facilities

具有对雨水调节、储蓄的功能,与绿地、广场等空间结合,平时发挥正常的景观、休闲娱乐功能,暴雨产生积水时发挥调蓄功能的设施。

2.1.4 浅层调蓄池 shallow stormwater storage tank

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下部浅层空间设置的雨水调蓄设施。

2.1.5 调蓄池 storage tank

用于储存雨水的蓄水池,根据是否有沉淀净化功能分为接收池、通过池和联合池。

2.1.6 接收池 interception tank

不具有沉淀净化功能的调蓄池。调蓄池充满后,后续来水不再进入调蓄池。

2.1.7 通过池 purification tank

具有沉淀净化功能的调蓄池。调蓄池充满后,后续来水继续进入调蓄池,而沉淀净化后的雨污水溢流至水体。

2.1.8 联合池 interception and purification tank

由接收池和通过池组成的调蓄池。雨污水首先进入接收池,接收池充满后,后续来水再进入按照通过池建造的净化部分。

2.1.9 水力固定堰 hydraulic fixed weir

利用水力条件控制管渠进入调蓄池水量的堰式固定设施。

2.1.10 水射器冲洗 water jeter washing

利用吸气管和特殊设计的管嘴,高压水流在喷射管中产生负压,带气高压水流对池底进行冲刷清洗的过程。

2.1.11 门式自冲洗 gate-type self-washing

调蓄池分割成数条长形冲洗廊道,廊道始端设置储水池和门式外形的冲洗门,廊道末端设置出水收集渠,当控制系统触发,冲洗门瞬间将储水释放,底部喷射出的水形成强力席卷式射流,对池底进行冲刷清洗的过程。

2.1.12 水力翻斗冲洗 hydraulic skip bucket washing

翻斗安装于调蓄池宽度方向池壁的上方,工作待命状态时翻斗口朝上,冲洗调蓄池时翻斗充满水,利用偏心设计,翻斗失稳自动翻转,对池底进行冲刷清洗的过程。

2.1.13 连续沟槽自冲洗 continuous ditch self-washing

调蓄池底部设计成连续沟槽,利用池内蓄水冲洗底部,通过水力将势能转换为动能进入连续沟槽,在沟槽内达到自清流速,形成冲刷清洗的过程。

2.1.14 隧道调蓄工程 tunnel storage engineering

采用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调节、储蓄、排放雨水的工程。

2.1.15 竖向跌落井 dropshaft

用于将浅层排水系统的雨污水送入深层隧道,并达到消能和排气作用的构筑物。

2.1.16 脱过系数 deprivation coefficient

调蓄设施下游和上游设计流量之比。

2.1.17 脱过系数法 deprivation coefficient method

采用由径流成因推理的流量过程线计算调蓄容积的方法。

2.2 符号

2.2

A——调蓄池出口截面积;

Af——生物滞留设施表面积;

At——t时刻调蓄池表面积;

b——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Cd——出口管道流量系数;

D——单位面积调蓄深度;

dbc——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砾石层的总厚度;

dp——生物滞留设施表面蓄水层厚度;

F——汇水面积;

fm——土壤入渗率;

g——重力加速度;

△H——调蓄池上下游的水力高差;

h——调蓄池水深;

h1——放空前调蓄池水深;

h2——放空后调蓄池水深;

n——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n0——系统原截流倍数;

n1——调蓄设施建成运行后的截流倍数;

nr——植被及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

nz——植物横截面积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比;

Q1——调蓄池出口流量;

Q′——下游排水管渠或设施的受纳能力;

Qi——调蓄设施上游设计流量;

Qo——调蓄设施下游设计流量;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

t——降雨历时;

to——放空时间;

ti——调蓄设施进水时间;

V——调蓄量或调蓄设施有效容积;

α——脱过系数;

β——安全系数;

ψ——径流系数;

η——排放效率。

3水量和水质

3.1 水量

3  水量和水质

3.1      

3.1.1  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调蓄量应根据雨水设计流量和调蓄设施的主要功能,经计算确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时,应考虑降雨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和管渠汇流过程,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

   2  当暴雨强度公式编制选用的降雨历时小于雨水调蓄工程的设计降雨历时时,不应将暴雨强度公式的适用范围简单外延,应采用长历时降雨资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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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当调蓄设施用于削减峰值流量时,调蓄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比较雨水调蓄工程上下游的流量过程线,按下式计算:

   式中:V——调蓄量或调蓄设施有效容积(m3);

         Qi——调蓄设施上游设计流量(m3/s);

         Qo——调蓄设施下游设计流量(m3/s);

         t——降雨历时(min)。

   2  当缺乏上下游流量过程线资料时,可采用脱过系数法,按下式计算:

   式中:b——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n——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α——脱过系数,取值为调蓄设施下游和上游设计流量之比。

   3  设计降雨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3h~24h较长降雨历时进行试算复核,并应采用适合当地的设计雨型;

       2)当缺乏当地雨型数据时,可采用附近地区的资料,也可采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一场暴雨的降雨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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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当调蓄设施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调蓄量的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i——调蓄设施进水时间(h),宜采用0.5h~1.0h,当合流制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水水质在单次降雨事件中无明显初期效应时,宜取上限;反之,可取下限;

         n1——调蓄设施建成运行后的截流倍数,由要求的污染负荷目标削减率、下游排水系统运行负荷、系统原截流倍数和截流量占降雨量比例之间的关系等确定;

         n0——系统原截流倍数;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m3/s);

         β——安全系数,一般取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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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当调蓄设施用于源头径流总量和污染控制以及分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调蓄量的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D——单位面积调蓄深度(mm),源头雨水调蓄工程可按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单位面积调蓄深度进行计算;分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的雨水调蓄工程可取4mm~8mm;

         F——汇水面积(hm2);

         ψ——径流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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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当调蓄设施用于雨水综合利用时,调蓄量应根据回收利用水量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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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垫面收集雨水的污染物实测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量可为2mm~3mm,地面弃流量可为4mm~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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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调蓄量,应综合考虑自身景观或休闲娱乐功能和调蓄目标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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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当排水系统在不同位置设置多个调蓄设施时,应分别确定每个调蓄设施的调蓄量,并应满足调蓄工程总体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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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水质

3.2      

3.2.1  当雨水调蓄工程用于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和雨水综合利用时,应确定雨水调蓄工程设计水质。设计水质应根据实测数据并结合调查资料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用地性质类似的邻近区域排水系统的水质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优先污染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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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当用于回用的雨水调蓄工程出水不能满足回用水质标准时,应处理达标后回用。当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回用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3.2.3  用于控制雨水径流污染的雨水调蓄工程出水排放至水体时,其出水水质应满足受纳水体环境容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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