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凋试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the commissioning and acceptance of microgrid interconnected with distribution network
GB/T 51250-2017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31日
实施日期:2018年04月01日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250-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31日
前 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召开了多次专题研讨会,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微电网并网调试和验收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和研究,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试运行、微电网接入配电网验收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邮政编码:10076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侯义明 吴鸣 于辉 苏剑 刘海涛 季宇 李洋 吕志鹏 鹏 赵波 陈艳霞 黄焘 曾杰 王成山 唐西胜 肖慧明 张进滨 于金辉 迟忠君 雷金勇 陈晓科 郭力 刘军 殷正刚 周青 马中华 谢霞凌
主要审查人:孙树敏 汪毅 吴俊 李英姿 赵波 杨俊 张海宁 韩俊 冯炜 马红伟 余勇 孔启翔 舒鹏 余庭豹 郭鸿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调试和验收,保障人员、设备和电网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新建、改扩建微电网的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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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应包括并网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并网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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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调试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微电网并网点 point of microgrid interconnecting with public power systems
微电网与公共电网的电气连接点。
2.0.2 交换功率 exchanging power between microgrid and distribution network
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进行的功率交换,交换功率包括有功交换功率和无功交换功率。
2.0.3 微电网防孤岛保护 anti-islanding protection of microgrid
微电网所接入的公共电网故障、检修或其他原因造成停电时,动作于微电网并网开关跳开的保护。
3 基本规定
3.0.1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微电网主要设备及部件具有产品合格证、功能使用说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
2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相关的设计、安装和现场试验资料齐全;
3 微电网已完成整体工程安装及分系统调试,且具备相应的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4 直接接受公共电网调度的微电网,应具有设备调度命名文件、系统运行相关策略文件、微电网内部及涉网继电保护调试定值单、远动信息点表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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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微电网并网调试和验收宜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1 环境温度:户内-5℃~45℃,户外-25℃~50℃;
2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5%,无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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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并网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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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的谐波、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频率偏差等电能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94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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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并网调试和验收用仪器、仪表测量精度应满足调试和验收要求,并通过国家认可的有关计量检定部门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3.0.6 并网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调试安全工作规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的规定。
3.0.7 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向其所接入电网的运营管理部门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向其所接入电网的调度部门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
4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
4.1 一般规定
4.1.1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应包括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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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微电网并网调试前应进行分布式发电、储能、监控、保护和自动化等分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工作。
4.1.3 微电网并网调试应成立并网调试工作组,工作组宜由所接入电网的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微电网工程设计、建设(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参加;微电网主要设备制造企业应配合并网调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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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微电网并网调试方案应根据微电网的结构形式特点确定相应的调试项目、调试步骤和方法,调试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试依据;
2 调试参加人员、调试使用设备及调试环境要求;
3 调试项目、步骤和方法;
4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5 调试安全管理细则。
4.1.5 并网调试现场宜提供安全可靠的独立试验电源,不宜从微电网内部电源上接取试验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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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并网调试人员应熟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并网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发生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中止调试,并采取相应措施。
4.1.7 并网调试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调试相关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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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并网设备调试
4.2.1 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按表4.2.1的规定确定并网没备调试项目。
表4.2.1 并网设备调试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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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微电网并网设备应按表4.2.2的规定进行并网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表4.2.2 并网调试前准备工作列表
续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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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检查微电网与配电网的电气连接点各回路的一次回路电缆,以及控制电缆和通信电缆等二次电缆的绝缘测试报告,其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测试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GB/T 12706.1和《额定电压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GB/T 12706.2的规定。
4.2.4 检查微电网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其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的规定,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规定。
4.2.5 并网点开断设备调试前应检查并网点开断设备测试报告,其绝缘电阻、回路电阻、交流耐压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3906的规定,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4.2.6 并网点开断设备调试应在微电网内各分布式电源及负荷处于断开状态下进行,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开关控制回路,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至少应对开关进行3次就地开合操作,开关三相动作应一致且动作到位,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3 至少应对开关进行3次远方开合操作,开关三相动作应一致且动作到位,辅助接点指示应正确;
4 进行开断设备调试时,应依据设备特性,每次开合操作应有相应的间隔时间。
4.2.7 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涉网保护应按照电力调度部门下发的保护定值进行整定,并对电流、电压、频率等每一保护功能进行逐一校验。
4.2.8 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涉网保护功能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每一套保护应单独进行整定校验,试验接线回路中的交、直流电源及时间测量连线均应直接接到被试保护屏柜的端子排上,交流电压、电流试验接线的相对极性关系应与实际运行接线中电压、电流互感器接到屏柜上的相对相位关系(折算到一次侧的相位关系)完全一致;
2 整定校验时,所通入的交流电流、电压应为模拟故障值,且应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整套装置的其他部分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不得在试验过程中人为的予以改变;
3 并网装置整定的动作时间,应是保护屏柜通入模拟故障分量(电流、电压或电流及电压)到保护动作断路器发出跳闸脉冲的全部时间;
4 电气特性检验项目和内容应根据检验的性质、装置的具体构成方式和动作原理拟定。
4.2.9 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微电网并网点配置了独立的继电保护装置且通过了涉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
2 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可以采用从测量和控制的输入端子通入模拟异常分量(电压)进行调试,所通入的交流电压和电流应为模拟值,且应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整套装置的其他部分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
3 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低于88%UN,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低于48%UN,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0.2s;
3)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高于112%UN,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2s;
4)调节输入端子的电压模拟量使其高于137%UN,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不超过0.2s。
注:UN为微电网并网点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对应的二次侧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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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微电网并网点配置了独立的继电保护装置且通过了涉网保护功能校验时,可不做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
2 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可在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断开的情况下在测量和控制的输入端通入模拟异常分量(频率)进行调试,整套装置的其他回路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
3 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49.48Hz,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50.22Hz,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4 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的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47.98Hz,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2)调节输入端子的频率模拟量至50.52Hz,监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记录动作时刻,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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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应包括遥测正确性调试、遥信功能调试、遥控功能调试,调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遥测正确性调试时,应采用测量仪表分别测量微电网并网点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记录相应测量仪表的测量值、监控系统(装置)的显示值,计算监控系统(装置)显示值与测量仪表测量值之间的误差,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远动终端设备》GB/T 13729 的规定;
2 遥信功能的调试应包括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信号、测控保护装置状态信号、保护告警和保护动作信号的正确性及传输性能调试,应检查监控系统(装置)上的状态显示是否与实际状态一致;计算遥信响应时间,应小于2s,每项调试应重复试验3次以上;
3 遥控功能调试时,应通过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对并网开关进行遥控操作,并网开关应正确动作,遥控响应时间应小于3s,应重复试验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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