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主要内容
本规范涵盖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 电动机
- 起重运输设备
- 电焊机
- 电镀电源设备
- 铅酸电池和镍镉电池的充电装置
- 直流电压40KV至80KV的静电滤清器电源装置
- 室内家用电器
规范目的
本规范旨在确保通用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 保障人身安全
- 提高配电可靠性
- 采用先进技术
- 实现经济效益
- 节约能源
- 便于安装与维护
应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设备:
- 功率≥0.55kW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 各种起重设备(如电动桥式起重机、电动梁式起重机等)
- 电弧焊机、电阻焊机和电渣焊机
- 用于电镀的直流电源设备
- 牵引和启动用的铅酸电池以及镍镉电池的充电装置
- 室内家用电器
关键修订点
此次修订包括:
- 统一各章节中的适用范围
- 调整了大功率电动机的过载保护规定
- 放宽了低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在电动机控制中的应用限制
- 单独列出3kV至10kV电动机的相关规定
- 在起重机部分增加铜质刚性滑触线的应用
- 在室内日用电器部分新增特殊场所的插座安装要求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联系信息
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相关经验和资料,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信息请发送至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
通过上述重新编排,规范的结构更加清晰,重点内容得到了突出,同时删除了可能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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