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发布的《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相关单位在GBJ147-9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规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共分为11章,涵盖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六氟化硫断路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真空断路器和高压开关柜、断路器的操动机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避雷器和中性点放电间隙、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电容器等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包括: - 第4.4.1(C4、5、6) - 第5.2.7(6)、5.6.1(4、5、6)、6.4.1(3、6)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政编码:100055,电话:010-63424285。
详见“引用标准名录”部分。
售价:0.00 积分
本文链接:/guifan/6085.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