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主编与批准部门
- 主编部门: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行日期: 2012年12月1日
- 出版单位: 中国计划出版社
内容概述
该规范共分五章,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 总则
- 选址与总体布局
- 生态保护
- 环境污染防治
-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
强制性条文
- 第0.3、10.4、10.5(2)、2.1.1、2.2.6(2)、3.3.8、3.3.9(3)、12.11、12.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编制过程
本规范基于原建设部发布的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和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写。编写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研究与资料收集,结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参考了国内其他行业的环保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定稿。
规范内容
总则
- 1.0.1 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划和设计中遵循环保原则,提升设计质量。
- 1.0.2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矿井、露天矿、选煤厂、矿区辅助附属企业和生活居住区设计。
- 1.0.3 必须遵守国家关于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 1.0.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需治理新增污染和原有污染。
- 1.0.5 环保设计应贯穿整个设计过程,并涉及各专业领域。
- 1.0.6 初步设计应包含环保章节,落实环保措施及投资概算。
- 1.0.7 设计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选址与总体布局
其他
- 解释与反馈: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并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或补充意见,可寄至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附录
本文链接:/guifan/6261.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