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该细则自2006年9月1日起生效。该细则作为公路工程行业的推荐性标准,旨在为公路行业提供指导。细则的管理和解释权归属交通部,日常事务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的需求,交通部决定修订1994年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94)。修订工作基于1994年以来我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际使用经验,并参考了国际标准和先进技术,强调“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设计理念。
本细则共分11章,涵盖了从护栏防撞性能到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多个方面。修订内容包括: - 扩大适用范围至所有等级公路。 - 明确护栏防撞性能,调整和扩充护栏等级。 - 增加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活动护栏的内容。 - 强调设计原则和方法,预留新技术应用空间。
细则的设计原则强调安全性、环保、舒适性和和谐性。同时,它也考虑了路面加宽、罩面等因素的影响,并提倡在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谨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护栏分为路基护栏和桥梁护栏,根据碰撞后的变形程度分为刚性、半刚性和柔性护栏。每种类型的护栏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设计参数。
隔离栅用于阻止人员和动物进入公路,而桥梁护网则用于防止物体从桥梁上掉落。
还包括防眩设施、轮廓标、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它们共同保障公路的安全和顺畅。
为提高细则的质量和实用性,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鼓励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反馈将用于未来的修订工作,以便不断完善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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