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诱导装置的发光显示组件应能够通过工作状态变化来提示前后车辆安全间距。
工作状态参数调整功能
- 黄色诱导灯的同步闪烁频率可在 30 次/min、60 次/min、120 次/min 等 3 挡进行调整;
- 发光显示组件的发光亮度可在 500 cd/m² ~ 7000 cd/m² 范围内进行调整;
- 当诱导系统处于防止追尾警示工作模式时,红色警示区间的长度可在 60 m ~ 100 m 范围内进行调整。
发光显示组件
- 发光显示组件有效面积黄色诱导灯与红色警示灯大小相同,发光有效面积不小于 0.02 m²;
- 发光显示组件亮度分级亮度控制等级不少于 8 挡,最小亮度应不小于 500 cd/m²,最大亮度不宜大于 7000 cd/m²;
- 亮度控制误差不超过 20%;
- 当亮度控制等级采用 8 挡时,从低到高各挡亮度宜分别为:500 cd/m²、1000 cd/m²、1500 cd/m²、2500 cd/m²、3500 cd/m²、4500 cd/m²、5700 cd/m²、7000 cd/m²;
- 同步误差:处于同一联网控制下的诱导装置,其同步闪烁时的时间误差应小于 25 ms。
试验方法
测试条件
诱导装置主要功能和部分关键技术指标的检验,应搭建试验诱导系统。试验诱导系统的具体要求如下:
- 选择一处空旷试验场地,抽取 20 个诱导装置按照图 4 所示方式布置,诱导装置沿行车方向成组布设,横向间距 8 m,纵向间距 20 m;
- 诱导装置间通过通信链路实现联网协同工作,安装上位控制软件,用于触发控制的能见度、环境照度等传感器监测值由上位控制软件模拟输入。
功能检测
- 道路轮廓强化模式:将工作模式切换至道路轮廓强化,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常亮,红色警示灯处于关闭状态,稳定运行 10 min,无异常判定为合格;
- 行车主动诱导模式:将工作模式切换至行车主动诱导,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设为 60 次/min 同步闪烁,红色警示灯处于关闭状态,目测应察觉不到闪烁不同步的情况,稳定运行 5 min,无异常判定为合格;
- 防止追尾警示模式:将工作模式切换至防止追尾警示,在无车辆通过时,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同步闪烁,红色警示灯处于关闭状态;当车辆由试验诱导系统一端驶入另一端驶出的过程中,车辆后方应出现如图 3 所示的红色警示区间,红色警示区间会随着车辆向前移动。单车通过试验应进行 3 次,观测不到单车通过时红色警示区间长度不稳定、发光显示组件开启与关闭及其次序不正确等情形,判定为合格。
发光显示组件检测
- 发光显示组件面积:使用分度值不低于 0.5 mm 的钢直尺测量诱导装置的发光面积,经计算发光面积不小于 0.02 m² 判定为合格;
- 发光显示组件亮度:在环境照度低于 1 lx 的条件下,距离发光显示组件 10 m 处,使用亮度计进行检测;从最低亮度等级开始,每一级应稳定点亮 2 min 以后进行测量,取 3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测量结果在 (109 x 额定值) 范围内为合格;
- 黄色诱导灯同步误差:将两个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接入一台双踪示波器的输入端,开启行车主动诱导模式,将闪烁频率设为 60 次/min,从双踪示波器上读出两个诱导装置上的黄色诱导灯同步误差,同步时间误差绝对值不大于 25 ms 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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