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提出并归口。
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公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由李长城、韩文元、胡钢、李国锋、房锐、辛欣、胡澄宇、谭一鸦、陈立峰等人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的产品结构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雾天低能见度环境条件下应用的行车安全诱导装置及系统。城市道路在雾天、强降水、沙尘暴、雾霾等低能见度环境条件下,应用的行车安全诱导装置及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 GB/T 12725 碱性铁镍电池通用规范 - GB/T 22084.1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镉电池和镉电池组 第1部分:镉镍电池 - GB/T 22084.2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镉电池和镉电池组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镉电池 - GB/T 22473 储能用铅酸镉电池 - GB/T 29195 地面用晶体硅太阳电池总规范 - JT/T 817 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使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 - 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一种安装在公路两侧诱导车辆安全行驶,可主动发出红黄两种可控光色的装置,简称诱导装置。 - 公路行车安全诱导系统:按一定间距连续安装的,可控的一组诱导装置,通常由诱导装置、上位控制软件、通信链路以及环境传感器等组成,简称诱导系统。 - 工作模式:诱导系统中,诱导装置发光光色、亮度、闪烁的工作状态。 - 尾迹:诱导系统中,连续的诱导装置形成的红色警示区间。
诱导装置主要部件包括外部壳体、发光显示组件、通信模块、同步闪烁模块、车辆检测模块、数据接口与控制模块、电源模块。这些部件各自的功能如下: - 外部壳体用于容纳诱导装置其他部件; - 发光显示组件由黄色和红色 LED 阵列组成,用于诱导车辆安全行驶; - 通信模块用于诱导装置间相互通信以及接收和传递上位控制指令; - 同步闪烁模块用于使发光显示组件同步闪烁; - 车辆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辆通过情况; - 数据接口与控制模块用于处理各种指令; - 电源模块用于提供电力以及管理蓄电池的充放电。
诱导装置产品型号表示如下: - AQYD-口-口-口-口 - 代码意义如下: - 供电方式:1 表示太阳能供电;2 表示电网电缆供电; - 通信方式:1 表示无线通信;2 表示有线通信; - 安装结构:1 表示独立式安装结构;2 表示波形梁护栏适配安装结构;3 表示混凝土护栏适配安装结构; - 设计代码:1 位数字或字母。
例如,采用太阳能供电,诱导装置间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波形梁护栏适配安装结构,设计代码为 1 的诱导装置,其型号表示为 AQYD-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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