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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JGJ38-2015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ibrary buildings

JGJ 38-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0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8-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2、6.1.3、6.2.1、6.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文献资料防护;防火设计;室内环境;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适用范围,删除了不适用的规定;2.增加并修改部分术语;3.增加无障碍设计的有关内容;4.补充图书馆部分新的功能空间;5.补充、修改防火的相关内容;6.增加室内环境的有关内容及规定;7.增加智能化和节能的有关内容及规定;8.对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修订。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98号,邮编:71001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国家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建广 赵元超 马晓东 刘绍周 许懋彦 张昕 龚恺 鲍莉 孙一钢 程慕伊 徐大平 王研 季伟 赵民 杨德才 王国光 张涓笑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鲍家声 崔彤 殷波 田策 倪欣 邓军 张欧 张文才 王宗存

1总则

1      

1.0.1  为保证图书馆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适用、安全、卫生、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图书馆建筑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图书馆建筑应满足文献资料信息的采集、加工、利用和条件。

1.0.4  图书馆建筑设计应结合图书馆的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并应适应现代化服务、管理的要求,美观大方,与环境协调。

▼ 展开条文说明

1.0.5  图书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2.0.1 图书馆 library

以收集、整理、保管、研究和利用书刊资料、多媒体资料等为主要功能,以借阅方式为主并可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学术交流等服务的文化建筑。

2.0.2 普通阅览室 general reading room

以书刊为主要信息载体、供普通读者使用的阅览室。

2.0.3 特种阅览室 special reading room

为读者提供音像视听、缩微阅览、电子阅览等特种阅览方式的阅览室。

2.0.4 开架阅览室 open stack reading room

阅览和藏书在同一空间中,读者可以自行取阅图书资料的阅览室。

2.0.5 文献资料 document literature

记录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书刊资料和非书刊资料。非书刊资料包括音像资料、数字资源等。

2.0.6 基本书库 basic stack rooms

图书馆的主要藏书区,又称基藏书库。

2.0.7 特藏书库 special stacks

收藏珍善本图书及重要的电子文献资料、音像资料等,对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库房。

2.0.8 珍善本书库 rare book stacks

收藏经鉴定列为国家或地方级珍贵文献、对安全防范和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库房,是特藏书库的一种。

2.0.9 开架书库 open stacks

允许读者入库查找资料并就近阅览的书库。

2.0.10 密集书架 compact bookshelf

若干书架安装在固定轨道上,紧密排列,没有行距,利用电动或手动装置,使任何两行紧密相邻的书架沿轨道分离的专门书架。

2.0.11 密集书库 compact stacks

采用密集书架存放书刊资料、多媒体资料的书库。

2.0.12 积层书架 stack-system shelf

重叠组合而成,并附有梯子上下的多层固定钢书架。

2.0.13 书架层 stack layer

书库内的两个结构层之间采用多层书架时,划分每层书架的层面,又称甲板层或软层。

2.0.14 档数 quantity of standard bookshelves

沿书架长度方向连续布置的标准书架个数。

2.0.15 行道 aisle

两排书架之间的距离,又称书架通道。

2.0.16 书刊提升设备 books and periodicals ascension equipment

为减轻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传递速度,设于书库或藏书区的上、下楼层之间,用于传递图书的设备。

2.0.17 典藏室 book-keeping department

图书馆内部登记文献资料移动情况、统计全馆收藏量的专业部门。

2.0.18 在线公共目录查询系统 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ue

图书馆提供给广大读者通过网络系统对本图书馆内书刊资料、多媒体资料等相关信息及读者的外借信息进行查询的公用系统。

2.0.19 信息处理用房 information processing room

用于信息的显示、拍摄、扫描、数据转换、数据传递、数据存储、识别等加工和处理的用房。

2.0.20 系统网络机房 equipment room of computer system network

由安放计算机、通信设备、控制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主机房、基本工作间、辅助用房等组成的机房。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3.1.1  图书馆基地的选择应满足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图书馆的基地应选择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有利的地段。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图书馆基地与易燃易爆、噪声和散发有害气体、强电磁波干扰等污染源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1.4  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宜单独设置出入口。

▼ 展开条文说明

3.2 总平面

3.2  

3.2.1  图书馆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应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区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宜留有发展用地。

▼ 展开条文说明

3.2.2  图书馆建筑的交通组织应做到人、书、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便于读者、工作人员进出及安全疏散,便于图书运送和装卸。

3.2.3  当图书馆设有少年儿童阅览区时,少年儿童阅览区宜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

▼ 展开条文说明

3.2.4  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0%。

▼ 展开条文说明

3.2.5  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图书馆建筑基地内应设置供读者和工作人员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库或停车场地以及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 展开条文说明

3.2.6  图书馆基地内的绿地率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并不宜小于30%。

▼ 展开条文说明

4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图书馆建筑设计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功能,分别设置藏书、阅览、检索出纳、公共活动、辅助服务、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等。

4.1.2  图书馆建筑布局应与其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并应合理安排采编、收藏、借还、阅览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读者、管理人员和书刊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 展开条文说明

4.1.3  图书馆藏阅空间的柱网尺寸、层高、荷载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

▼ 展开条文说明

4.1.4  图书馆的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应设置为读者服务的电梯,并应至少设一台无障碍电梯。

▼ 展开条文说明

4.1.5  图书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4.1.6  图书馆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38-2015

 附录B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

附录B 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

B.0.1 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应按表B.0.1采用。

表B.0.1 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m2/座)

注:1 表中使用面积不含阅览室的藏书区及独立设置的工作间;

2 当集体视听室含控制室时,可按(2.00~2.50)m2/座计算;

3 除本表所列用房外,其他用房按实际需要确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下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9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

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1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1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

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1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

本文链接:/guifan/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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