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JGJ 450-201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第3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50-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5.1.2、5.6.4、5.6.6、6.5.3、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2016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30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7]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地与总平面;5 建筑设计;6 专门要求;7 建筑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的名称;编制目的与设计原则;相关术语;基本规定;基地选址、总平面布局与道路交通;用房设置及相关规定;建筑的交通空间;给水与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等内容。增加了建筑细部;无障碍设计;室内装修;安全疏散与紧急救助;卫生控制;噪声控制与声环境设计;智能化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1545信箱,邮政编码:150006)。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标准的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亲和源老年建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卫大可 康健 李弘玉 白小鹏 周燕珉 刘东卫 郭景 邢军 孔德骞 姜允涛 李晓东 李德成 张赞讴 于戈 张宇 程晓青 林婧怡 荀巍 曾小兵 李钫 俞红 张立嵘 邱绍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畅 王栋 李树丛 江刚 朱贤泽 车学娅 邸威 刘文利 徐宏庆 庄孙毅 赵良羚
▼ 展开条文说明

1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质量,符合安全、健康、卫生、适用、经济、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总床位数或老年人总数不少于20床(人)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保护老年人隐私和尊严,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适应运营模式,保证照料服务有效开展。
▼ 展开条文说明

1.0.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

2.0.1 老年人照料设施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
▼ 展开条文说明

2.0.2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 24-hour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的统称。
▼ 展开条文说明

2.0.3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day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托老所、日托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的统称。
▼ 展开条文说明

2.0.4 老年人用房 space for the aged

    指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2.0.5 生活用房 living space

    指为满足老年人居住、就餐等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置的用房。

2.0.6 文娱与健身用房 entertainment and fitness space

    指为满足老年人文娱、健身活动需求而设置的用房。

2.0.7 康复与医疗用房 rehabilitation and medical space

    指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及医疗服务而设置的用房。

2.0.8 照料单元 care unit

    主要为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单元起居厅和为其配套的护理站等居住及交通空间,一般相对独立,并有护理人员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
▼ 展开条文说明

2.0.9 生活单元 residential unit

    主要为一定数量非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卫生间、盥洗、洗浴、厨房等基本空间,一般成套布置,供老年人开展相对自主、独立的生活。
▼ 展开条文说明

2.0.10 单元起居厅 living room in care unit

    供照料单元内的老年人开展日常起居活动的空间。

2.0.11 通行净宽 clear width

    走廊、楼梯两侧墙面或固定障碍物之间的水平净距离。当设置扶手时,按扶手中心线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2.0.12 开启净宽 clear opening width

    门扇开启后,门框内缘与开启门扇内侧边缘之间的水平净距离。
▼ 展开条文说明

2.0.13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空间。
▼ 展开条文说明

2.0.14 紧急送医通道 emergency medical route

    可通至救护车停靠的建筑出入口或室外场地的连续、无阻碍的路径。


3基本规定

3.0.1 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适应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符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3.0.2 各类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面向服务对象并按服务功能进行设计。服务对象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应符合表3.0.2的规定;服务功能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表3.0.2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基本类型及服务对象

 注:▲为应选择。
▼ 展开条文说明

3.0.3 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位于独立的建筑分区内,且有独立的交通系统和对外出入口。
▼ 展开条文说明

3.0.4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设计应为未来发展和运营调整提供改造的可能性。
▼ 展开条文说明

3.0.5 既有建筑改建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预先进行可行性评估,确定通过改建能够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0.6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设计应能体现对当地生活习惯、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尊重。
▼ 展开条文说明


4基地与总平面

4.1 基地选址

4.1.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不受洪涝灾害威胁、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
▼ 展开条文说明

4.1.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的地段。
▼ 展开条文说明

4.1.3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 展开条文说明


4.2 总平面布局与道路交通

4.2.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总平面应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不同类型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动静分区应明确。
▼ 展开条文说明

4.2.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及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货物、垃圾、殡葬等运输宜设置单独的通道和出入口。
▼ 展开条文说明

4.2.3 总平面交通组织应便捷流畅,满足消防、疏散、运输要求的同时应避免车辆对人员通行的影响。
▼ 展开条文说明

4.2.4 道路系统应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
▼ 展开条文说明

4.2.5 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并与无障碍人行道相连。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应有明显的标志。
▼ 展开条文说明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

本文链接:/guifan/2564.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

发表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联系客服
网站客服 业务合作 Q交流群
123456789
公众号
公众号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