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2月2日发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编号为GB51039-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编制,并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涵盖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则、术语、医疗工艺设计、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电气、智能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和蒸汽系统等。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
规范中某些特定条款被标记为强制性条文,这些条款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升规范的质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未来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多个单位联合编写,其中包括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此外,还有多位专家参与了规范的起草和审查工作。
通过上述重新整理,文本不仅保持了原有信息的完整性,还增强了可读性和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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