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
Standard for Calcula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Design
- 编号: GB/T 50441-2016
- 发布日期: 2016年8月26日
- 实施日期: 2017年4月1日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炼油厂、化工厂、化肥厂和化纤厂的全厂、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的能耗计算方法。适用于新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能耗计算,以及项目投产验收的实测能耗计算。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能耗计算
-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主要修订内容
- 修改电、水和冷量的统一能源折算值。
- 增加炼油厂外购氢气的统一能源折算值。
- 增加热量的计算方法。
- 增加炼油单位因数能耗的计算方法和外购氢气计入炼油能耗的规定。
主管部门
解释部门
编制单位
- 主编单位: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起草人
审查人
- 李国庆、周家祥、任建松、李立岩、胡惠芳、王广河、郭艳荣、雷雳、蒋国贤、孙松卿、赵予川
目录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能耗计算
- 炼油单位因数能耗计算
第1章 总则
- 1.0.1: 为统一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设计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计算方法,制定本标准。
- 1.0.2: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天然气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炼油厂、化工厂、化肥厂和化纤厂的全厂、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的新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能耗计算,以及项目投产验收的实测能耗计算。
- 1.0.3: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 术语
- 2.0.1: 耗能工质(Energy Transfer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 2.0.2: 能源折算值(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单位数量的一次能源及生产单位数量的电、氢气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折算为标准燃料的数值。
- 2.0.3: 统一能源折算值(Specified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根据石油化工行业平均用能水平分析确定的能源折算值。
- 2.0.4: 设计能源折算值(Estimated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的能源折算值。
- 2.0.5: 实际能源折算值(Actual Equivalent Coefficient of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计算的能源折算值。
- 2.0.6: 能耗(Energy Consumption):耗能体系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电、氢气和耗能工质,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折算为一次能源量(标准燃料)的总和。
- 2.0.7: 单位能耗(Unit Energy Consumption):耗能体系加工单位数量原料或生产单位数量产品的能耗。
- 2.0.8: 设计能耗(Design Energy Consumption):根据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的设计消耗量计算的能耗。
- 2.0.9: 实测能耗(Practical Energy Consumption):按燃料、电、氢气及耗能工质的实测消耗量计算的能耗。
- 2.0.10: 标准能耗(Standard Energy Consumption):同一时期内,同类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或全厂)的先进单位能耗平均值。
- 2.0.11: 标准能耗系数(Standard Energy Consumption Ratio):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标准能耗与基准装置标准能耗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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