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经过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订。该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6月14日发布,并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前言
本规范旨在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并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总则
- 规范的适用范围。
-
一般原则和要求。
-
选址与规模
- 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 应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等因素。
- 不宜设在繁华地段或人群密集区域。
- 宜与公共厕所、环卫作息点、工具房等环卫设施合建。
- 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按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五类。
-
不同规模转运站的主要用地指标见表2.2.1。
-
总体布置
-
要求转运站的总体布置应符合安全、环保、经济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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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
- 调整和细化了转运工艺设备的技术要求。
- 提出了高峰运行时段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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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了单一转运单元故障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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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结构
- 增加了转运站的防火等级及避雷、防爆措施等内容。
-
对建筑结构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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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分别提出了城乡转运站配套设施的不同要求。
-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
- 包括环境防护、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要求。
-
强调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
工程施工及验收
- 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要求。
- 工程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附录
- 本规范的详细条文解释。
- 引用的标准名录。
- 条文说明。
表格
- 表2.2.1 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
| 设计转运量 (t/d) | 用地面积 (m²) |
|------------------|---------------|
| <1000 | >3000 |
| 1000-3000 | 15000 |
| 3000-4500 | 30000 |
| 450-1000 | 15000 |
| 1000-4000 | 450 |
| 4000-10000 | 150 |
| >10000 | 50 |
注意事项
- 表内用地不含区域性专用停车场、专用加油站和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环保教育展示等其他功能用地。
- 乡镇建设的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可上浮10%-20%。
- 规模超过3000t的超大型转运站,其超大规模部分用地面积按6m²/t至10m²/t计。
结语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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