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
本标准旨在推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1. 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 CJ/T 292-2008
- 发布日期: 2008-08-11
- 实施日期: 2009-01-01
-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标准概述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与保障措施。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绩效评价,并可作为其他城市管理应用的参考。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 CJ/T 213: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CJ/T 214: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
- CJ/T 21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
- CJJ/T 106: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集成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信息系统。
- 监督中心: 实现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状况综合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 管理部件: 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和房屋土地类的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5. 评价基本要求
- 技术支撑环境: 系统需符合CJJ/T 106规定,具备综合评价子系统功能。
- 数据来源: 评价数据应来源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 处置规则: 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案件处置规则。
6. 评价对象与周期
- 评价对象: 包括管理区域、专业部门以及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的相关工作岗位。
- 评价周期: 可分为日评价、周评价、月评价、季评价、半年评价和年评价。
7. 评价指标
7.1 评价指标分类
- 基本指标: 来自信息系统运行记录的案件数据汇总生成。
- 比率指标: 由多个基本指标计算生成,反映比率关系。
- 综合指标: 从基本指标和比率指标中选取部分指标,通过加权运算生成。
7.2 基本指标
- 上报阶段、立案阶段、派遣阶段、处置阶段、核查结案阶段等各类指标。
7.3 比率指标
- 包括有效上报率、信息采集监督员有效上报率、公众举报率、核实率等。
7.4 综合指标
8. 评价方法
- 一般规定: 绩效评价采用内评价与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以上为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概要,具体细节请参阅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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