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标准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387-2012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的相关分类、要求和设计方法。该标准于2012年2月8日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应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区间、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如车场、停车场)等设备房及相关设备的标识设计和制作。它涵盖了设备房门牌标识、设备信息标识、操作指示标识、管道状态标识和安全标识等多种类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GB 2893 安全色
-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 GB/T 20501.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 GB/T 16900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识分类与要求
标识分类
根据用途不同,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设备房门牌标识
- 设备信息标识
- 操作指示标识
- 管道状态标识
- 安全标识
文字和图形符号的要求
- 中文应使用规范汉字,英文则推荐使用Arial字体。
- 文字的高度或宽度不应超过图形标识尺寸的0.6倍。
- 标识应使用安全、环保、耐用且不易褪色的材料制作,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 标识的版面布局需根据实际信息内容合理安排,包括文字、图形符号、背景及其比例和位置等。
特殊标识设计
- 设备房门牌标识:供配电室和消防用房标识应按照特定比例分区显示标牌编号、名称、注意事项及责任人员信息;暖通给排水用房和控制机房标识则需显示标牌编号、名称及责任人信息;列车库标识需显示标牌编号及库名称。
- 设备信息标识:标识应按比例划分区域显示设备属性、信息及参数。
- 操作指示标识:标识应显示设备操作状态及相应提示信息。
- 管道状态标识:标识需显示管内物质的起点、名称、流向及终点。
- 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识、警示标识及提示标识,均需遵循特定的图形符号与文字布局规则。
结论
通过上述详细的标准规定,CJ/T 387-2012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的设计和制作提供了明确指导,旨在提高标识的清晰度和辨识度,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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