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编号为CECS252:2009,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09年9月1日批准发布。该标准旨在规范火灾后建筑结构的检测与鉴定工作,为处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涵盖了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调查和检测、火灾后结构分析与构件校核、火灾后结构构件鉴定评级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火灾后的结构检测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的鉴定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机构进行。
标准中包含多个附录,涉及材料的变温特性、混凝土表面颜色变化、火灾后混凝土强度折减系数等内容,以辅助理解和执行标准。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专业委员会所有,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指定单位。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火灾后建筑结构的科学鉴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了建筑安全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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