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LED路灯
LED road and street luminaires
CJ/T 420-201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2日
实施日期:2013年06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道路与桥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苏州晶蓝光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夕庆 张彦伟 何唯平 李明军 孔瑞 黄永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路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和街路照明的LED灯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03,IEC 61000-3-2:2001,IDT)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度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1,idt IEC 61547:1995)
GB/T 24824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LED路灯 LED road and street luminaire
一种使用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用于道路和街路照明的灯具。
3.2
LED电源控制器 LED power controler
连接在电源和LED光源之间,用来为LED光源提供稳定的电流,保证LED光源在限定的电流下工作的一个部件。
3.3
初始值 initial readings
灯具最初工作所测的光、电特性。
3.4
光通维持率 lumen maintenance ratio
灯具在规定工作条件下工作,在一特定时间点的光通量与该灯具的光通量初始值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5
灯具光效 luminaire efficacy
灯具输出光通量与灯具消耗电功率的比值。
3.6
光源腔 light cavity
用于放置、固定和保护光源的腔体。
4 要求
4.1 安全要求
4.1.1 灯具标记应符合GB 7000.5-2005第5章的规定。
4.1.2 灯具结构应符合GB 7000.1-2007第4章和GB 7000.5-2005中6.3和6.5的规定。
4.1.3 灯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GB 7000.1-2007第11章的规定。
4.1.4 灯具接地规定应符合GB 7000.5-2005第8章的规定。
4.1.5 灯具接线端子应符合GB 7000.5-2005第9章的规定。
4.1.6 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应符合GB 7000.5-2005第10章的规定。
4.1.7 灯具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 7000.1-2007第8章的规定。
4.1.8 灯具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应符合GB 7000.5-2005第12章的规定。
4.1.9 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X3,光源腔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LED电源控制器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6。
4.1.10 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 7000.1-2007第10章的规定。
4.1.11 灯具耐热、耐火和耐起痕应符合GB 7000.1-2007第13章的规定。
4.2 耐振动
LED路灯应能正常启动,不应产生零部件脱焊、变形破损及其他影响灯具正常使用的缺陷。
416'>《LED路灯》CJ/T 420-2013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灯具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 制造商名称;
b)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防护等级;
d) 额定工作电压和工作频率;
e) 额定输入功率;
f) 额定工作电流;
g) 功率因数;
h) 灯具光效及光效等级;
i) 生产日期。
7.2 包装
7.2.1 灯具应用包装箱包装,包装应安全可靠,包装箱内应有以下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7.2.2 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
b) 注册商标(如果有);
c) 检验员代码;
d) 检验合格印章;
e) 生产日期。
7.2.3 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商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地址;
b)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外形尺寸(长×宽×高);
d) 包装箱内的灯具数量;
e) 净重与毛重;
f) 应有防潮、小心轻放、易碎等其他标志。
7.3 运输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碰损,并防止日晒雨淋,防止接触腐蚀性气体及机械损伤。
7.4 贮存
灯具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防火的库房中,并应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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