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标准》(编号:JGJ64-2017)于2017年7月31日发布,并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有就餐空间的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附建在旅馆、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中的饮食建筑。不适用于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医院和疗养院的营养厨房设计。
按经营方式、饮食制作方式及服务特点划分,饮食建筑可分为餐馆、快餐店、饮品店、食堂等四类。
饮食建筑按规模可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具体标准如下:
小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或 座位数<75
食堂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 总则 - 术语 - 基地和总平面 - 建筑设计 - 建筑设备
本标准中的第3.0.2、4.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修订内容包括: - 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并明确不适用范围。 - 补充和修订建筑设计及建筑设备等相关内容。 - 增加术语。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书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地为北京市海清三里河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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